过房这个习俗在潮汕地区不陌生。以前父母生下几个儿子,老大、老二、老三……各自长大成人娶妻成家。每一个家庭旧俗就依次称为大房、二房、三房……其中如若有一人娶妻后去世,无留下子嗣,妻子又不愿改嫁他人,大家庭会议就要商议在儿子多的那一房头挑出一位适当的奴仔。到丧偶女子家庭去作为养子。这种形式通俗讲就叫过房。奴仔理所当然地由养母抚养,长大后要为养母养老送终,养母的一切财产由养子继承。或夫妻无产育的也通过过房形式收养兄弟儿子。在旧中国人民处在贫穷落后时代,这种习俗是缺失家庭一种弥补,这种家庭缺失的社会现象许多。
我中华民族有一项传统美德,重视孝道,“百善孝为先”,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”。所以这种大家庭中如若有某一房人员缺失,大家庭这种有血缘关系进行互补是非常实际且实用的。
作者:周文广